第(1/3)页 贺天明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,尾音发颤,青筋从脖子根一路浮现至太阳穴。 审判长皱眉,目光在原被告之间来回扫。 陆诚站在被告席前方,双手插在裤兜里,没急着反驳。 等贺天明喊完那一嗓子,法庭里安静了几秒钟。陆诚才慢慢抬起头,看向审判长。 “审判长。” 陆诚的声音不急不躁。 “我同意贺律师的观点。” 这话一出,旁听席里一片喧闹。 贺天明愣住,嘴巴张着,半天合不拢。 直播间弹幕快速刷动, 【???他认了?】 【陆诚怂了?】 【不是吧,就这?】 陆诚等议论声稍歇,接着说:“非法证据确实应当排除。这一点,我赞同。” “所以,我将出示一份合法的证据。” 贺天明脸上的得意还挂着,瞳孔却缩了一下。 审判长沉声道:“被告方,请出示。” 陆诚转身,冲身后的法警点了下头。 法警从证物台上端起一个透明证物袋,双手呈递给审判长。 袋子里装着半截生锈的钢管,大约二十厘米长,管壁发黑,两端被切割过,断面参差不齐。 审判长接过证物袋,翻转查看。 旁听席里有人伸长脖子,有人踮起脚尖。 “这是什么?” 一个记者低声问旁边的同行。 陆诚走回多媒体操作台,按下遥控器。 大屏幕上弹出一张高清照片,钢管的横截面特写。管壁内侧残留着一层黑色粉末,在放大镜头下清晰可见。 “审判长,这是我方在宁波某处废墟承重墙内挖出的物证。” 陆诚拿起桌上第二份鉴定报告,递给法警转呈。 “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,” 陆诚侧身面向法庭,一字一顿。 “管内残留的火药成分,与二十六年前绿洲案现场弹头上的火药成分,完全一致。” 陆诚加重了声音。 “证明此物,正是作案凶器的一部分。是一根自制消音器。” 法庭里安静下来。 在线观众的弹幕停滞了两秒,随即大量涌出。 【消音器?!】 【这案子越来越大了!】 【难怪当年邻居说没听到枪声!】 贺天明攥紧手里的钢笔,笔帽被他捏得发响。他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又咽回去。 审判长翻看鉴定报告,紧紧皱眉。 “被告方,该鉴定报告的检材提取程序是否合规?” “完全合规。 “提取过程全程录音录像,且有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两名民警在场见证。录像光盘已作为附件一并提交。” 审判长扫了一遍附件清单,放下报告。 “继续。” 陆诚再次按下遥控器。 第(1/3)页